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东湖高新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简称“专项资金”)拨款工作,根据高新区财政立项文件及拨款手续要求,现将专项资金的拨款办理手续通知如下:
一、报送拨款单据
拨款单据由东湖高新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统一受理后报区财政局拨款。请各单位于12月16日下班前报送相关单据。
1、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填写收款单位信息(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行号、银行帐号)、申请金额(按附件1金额填写)栏目,其余可空白。需提交加盖公章纸质版一份及电子文档(支付申请书表格详见附件2,纸质版与财务收据一同提交,电子文档提交至通知联系人电子邮箱)。
2、财务收据。抬头写:“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系附填写“2016年东湖高新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拨款”,需填写好拨款金额并加盖公章和财务章。收据背后注明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行号(6位数)、帐号、联系人、联系方式。
二、拨款单据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珞瑜路546号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大楼803办公室(老管委会大楼,湖滨花园酒店对面)。(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人:秦海波 、时萌
电话:67880143、87401911
电子邮件:donghu_kjcxj@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6年东湖高新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拨款企业名单<http://img.wehdz.gov.cn/HIWCMwehdz/201612/201612140951056.doc>
2、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http://img.wehdz.gov.cn/HIWCMwehdz/201612/201612140952036.xls>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