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名牌,是国家质检总局授予内地优秀企业的一个奖项,其标志为圆形,中间有两个S形,“中国名牌”标志自2001年启用。质检总局开始每年举办一次“中国名牌产品”评选,并于2005年推出“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的评选。
中国名牌管理办法:
中国名牌产品标志适用于《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规定的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中国名牌产品标志是质量标志。
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在有效期内,可以在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以及有关材料中使用统一规定的中国名牌产品标志,并注明有效期。
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生产企业可自行负责制作、印刷在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以及有关材料中使用的中国名牌产品标志。
企业使用中国名牌产品标志,图形必须准确,并根据规定的式样,按比例放大或缩小,不得更改图形的比例关系和色相。
中国名牌产品标志,一般应印刷在白色或浅色物体上,其底色不得影响标志的标准色相,不得透叠其他色彩和图案。
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统一制作、印刷和管理具有防伪功能的中国名牌产品标志,供中国名牌产品生产企业选用,并收取制作成本费。
中国名牌产品标志只能使用在与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相一致的产品规格、型号或品种上,不得扩大使用范围。
中国名牌产品应在有效期满的当年第二季度,重新申请复评中国名牌产品并获得通过,方能继续使用中国名牌产品标志。
对已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将暂停直至撤销该产品的中国名牌产品称号。
1.产品质量发生较大波动;
2.消费者(用户)负面反映强烈;
3.企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4.出口产品因质量问题遭到国外预警通报。
暂停期间或撤销称号的产品,停止使用中国名牌产品标志。
未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不得冒用中国名牌产品标志;被暂停或撤销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超过有效期未重新申请或重新申请未获通过的产品,不得继续使用中国名牌产品标志;禁止转让、伪造中国名牌产品标志及其特有的或者与其近似的标志。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冒用质量标志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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