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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无效

发布时间:2016-08-12  来源:

专利无效宣告:


中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专利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为了维护专利法的严肃性,维护广大公众的利益,中国专利法在专利审查程序中设置了"宣告专利无效程序"。



专利无效程序:


专利权无效请求人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应当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和说明所依据的事实。无效宣告请求书和有关文件应当一式两份。专利复审委员会在对无效宣告的请求作出决定前,无效宣告请求人可以撤回其请求。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未在该期限内补正的,该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



专利无效理由:


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有下列情况之一:


(1)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2)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为现有设计、不具有明显区别或与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3)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不是新的技术方案,被授予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具有美感或者非新设计;


(4)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没有经过保密审查即向外国申请专利;


(5)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不清楚、不完整、不能实现,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不清楚、不简要;


(6)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没有清楚显示要求保护的产品;


(7)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原始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


(8)独立权利要求没有从整体上反映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9)分案申请的文件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10)发明专利创造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得益;


(11)不属于专利权授权的范围,违反专利法第二十五的规定。


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示,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受理后,申请人从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还可以补充﹑修改﹑增加证据,在规定的一个月期间外提供新的证据或对原提供的证据作修改﹑补充的,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可不予考虑。



费用:


a.官费,根据拟无效专利的类型不同,官费会有所区别,具体金额如下:


发明 3000 实用新型 1500 外观设计 1500


b.代理费


代理费金额与案件的复杂程度相关,我们会根据个案进行分析,给出相关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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