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政策提示
项目名称 | 截止日期 | 管理处室 | 申报条件 | 惠企政策 |
3551光谷人才计划 第十批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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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4日前 |
3551光谷人才网 |
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已在东湖高新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独立法人单位担任高级技术、管理职务,且符合不同类别的个性条件的人才(具体要求详见第十批“3551光谷人才计划”申报指南)
| 1、创业人才:经评审入选创业人才的,给予100万元无偿资金资助,并提供100万元-1000万元的股权投资;对其中特别优秀的,给予300万元无偿资金资助,并提供200万元-2000万元的股权投资。 入选创业人才项目,须接受光谷人才基金的股权投资才能获得相应无偿资金资助。 2、创新(长期)人才、高端管理人才:入选后给予60万元无偿资金资助。根据企业需求,可提供不少于100万元的股权投资。 3、创新(短期)人才、科技(金融)服务人才:入选后给予30万元无偿资金资助。根据企业需求,可提供不少于100万元的股权投资。 4、申报人的配偶已入选“3551光谷人才计划”(含中央“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的,申报人经评审入选后授予“3551光谷人才计划”荣誉称号,可根据企业需求提供股权投资,但不再重复给予无偿资金资助。 |
2017年度省级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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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17:00 |
省科技厅 | 1、支持重点 人口健康领域。优先支持医疗器械、智慧医疗、中药现代化等技术的转化应用。 生态环境领域。优先支持可低成本复制的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安全饮用水保障等技术的转化应用示范。 优先支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生态文明示范区项目。 2、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在湖北境内注册,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等。 ‚在相关专业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技术提供方应当长期从事本领域业务或研究工作,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成果积累。 ƒ联合承担单位构成合理,能够充分发挥产学研用联合的优势,突出用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作用。 ④具有良好的项目实施条件,项目示范区明确,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 ⑤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能够调动相关资源开展工作,并具有行之有效的技术成果展示和推广条件。 |
支持强度一般为200万元,要求地方配套经费不少于1:1。 |
2017年高新认定 |
有关知识产权相关评价指标的变动: 1.技术的先进程度≤8(分); 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8; 3.知识产权数量≤8; 4.知识产权获得方式≤6; 5.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作为产考,最多加2分)。
具体细则参见《2016年高新认定工作指引正式版》。
其余条件暂无变动。
| 1.税收优惠:所得税-10%; 2.政府项目资金优先扶持; 3.提升企业形象; 4.吸引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介入,提高企业市场价值和资本价值,有助于新三板、四板挂牌; 5.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所需的必要条件; 6.补贴:市、区补贴,部分园区也有补贴; | ||
申报2017年度省级农业科技 成果转化资金项目 |
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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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 | 申报范围: 主要支持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农业装备与农业物资等需要重点转化的成果。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是在湖北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须内资或内资控股,注册成立2年以上,注册资金须大于所申报项目的支持额度,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涉及到需要行业管理部门审核的成果,必须经过主管部门或指定的法定资质机构审定或出具有关检测证明。为推进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促进产学研有效结合,原则上支持省内高校院所的成果向企业转化; 2.项目申报单位转化的农业科技成果必须在其主营业务范围内,且具备成果转化的平台; 3.不支持的项目范围: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低水平重复、单纯扩大规模或基本建设的项目;科技成果已获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 4.近三年承担科技项目验收未通过的企业不得申报。承担了近两年省级科技计划但未验收(结题)的企业,不得申报项目; 5.原则上支持近三年取得的新成果。重点支持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中承接的科技成果; 6.对于上报材料中的成果鉴定(专利)、合作协议、承担单位登记等情况,请各推荐单位负责认真审核; 7.严格控制项目预算中的仪器设备购置费用。原则上对省内已具备仪器共享条件的大型仪器不得作购置预算。 |
专项资金支持。 |
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关于报送省产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储备项目的通知 |
12月28日(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7年1月4日(省发改委高新处) |
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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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要求: 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核心的“四新”经济重要领域,推荐对区域发展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持续创新能力强、创新成果突出、创新人才集聚的创新能力项目入库。 中央和省属企业可以直接推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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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省产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储备项目库。 |
组织申报武汉市创建中国软件名城和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政策补贴资金 |
2016年12月28日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
申报条件: (一)在东湖高新区范围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软件名城政策申报企业的主营业务为从事软件产品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含集成电路设计); (三)大数据政策申报企业必须通过武汉市大数据企业认定。
本次申报为企业2014年9月1日-2016年11月30日期间发生,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事项。 |
软件名城政策 软件企业贷款贴息补助 2、企业设立创新平台奖励、联盟投资补助 3、软件企业资质认证补贴 4、软件企业奖励 5、大型企业软件业务独立奖励 6、总部落户奖励 7、软件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奖励 8、软件园区(基地)建设、平台奖励补助
(二)大数据政策 1、大数据企业总部落户补助 2、服务器托管、云租赁补贴 3、数据云建设投资补贴 4、公共研发技术服务平台奖励 5、企业设立创新平台奖励 6、大数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7、建设教育实践培训基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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