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网上填报截止日期为4月30日;项目纸质材料递交截止5月5日。
推荐条件 :
凡推荐2017年度市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候选组织、候选项目,必须符合《武汉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武汉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科技重大贡献奖
被提名人在高新技术领域和科学技术发展等方面具有原创性的重大研究成果,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对推动我市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做出了突出贡献,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 5年内主持完成的获奖项目累计实现产值(营业收入)亿元以上。
被提名人必须由推荐单位和三位以上同行科技专家提名(至少1名院士),每单位限提名1人。
科技重大贡献奖拟评选1名,奖金100万元。
(二)科技进步奖
推荐科技进步奖的成果应已取得武汉市科技成果登记号(评审、验收、行业准入、专利、植物品种权证书、软件登记证书等都可以进行登记),并在武汉地区实施应用1年以上(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应用)。
推荐重大工程项目的成果,须通过工程验收1年以上且运行正常 (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应用)。
科技进步奖拟评一等奖10个,每个奖金20万元;二等奖30个,每个奖金10万元;取消三等奖评选。
(三)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被提名人同在汉的公民或者组织合作研究、开发,取得重大科技成果;向我市公民或者组织传授先进技术、培养人才成效特别显著,为促进我市国际科学技术合作与交流,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国际科技合作奖拟评选1名,只发证书。
(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奖
推荐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奖的企业应是具有一定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本细分市场属骨干企业。转化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近3年单项成果转化后产生的利税累计达到1000万元以上。
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奖拟评选不超过5个,每个奖金30万元。
(五)企业科技创新奖
推荐企业科技创新奖的企业应是成长性较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并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每年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上年度销售额的5%。
企业科技创新奖拟评选10个,每个奖金10万元。
(六)科技协同创新奖
推荐科技协同创新奖的组织应是市级以上认定的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成员单位,承担了市级以上科研项目。
科技协同创新奖拟评选不超过5个,每个奖金30万元。
(七)武汉市专利金奖
推荐武汉市专利金奖的成果应该专利权属稳定且不存在纠纷,专利技术水平高、原创性强,对解决本领域关键性、重要性技术问题有突出的作用与特点;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成效显著,专利产品市场前景广阔、占有率高,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有重要作用,取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显著;专利权保护措施得力、成效显著。授权公告日在2012年1月1日(含)后被授予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申报。
武汉专利金奖每年评选5个,每个奖金20万元。
(八)市科技奖推荐项目中,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或完成人,不予受理:
1、推荐项目不得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者在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有争议的项目;
2、推荐项目不得涉密或涉及国家安全;
3、涉及动物实验的项目须开具实验动物审查合格证明;
4、已经获得过国家、省、市科技奖的项目不得再次推荐。
文章来源:武汉市科技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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