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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武汉市工业设计集聚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1  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设计发展的意见》(武政规〔2015〕6号),推动我区工业设计集聚区建设,根据《武汉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武经信〔2016〕171号),拟组织开展工业设计集聚区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业设计集聚区建设标准

(一)依法在东湖高新区域内成立、从事工业设计及相关产业链活动的产业园区(含园中园)或创新创业基地;

(二)具有合理规范的管理机构和运营机制,能够有效组织开展园区或基地建设、管理和运营;

(三)具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支撑体系,能为入驻企业提供快速成型、产品检测、展览展示、专业培训、产业对接等两项以上公共服务;

(四)园区或基地建筑面积不少于8000平方米;

(五)园区或基地引入工业设计机构或设计工作室10家以上,并占全部入驻企业的60%以上;

(六)公共服务平台每年为企业或机构提供服务不少于100家次;

(七)园区或基地规范运营一年以上。

以上条件需要同时满足。

二、资金扶持标准及使用范围

符合工业设计集聚区建设标准的园区或基地,一次性资助100万元,用于扶持快速成型中心、产品检测中心、展览展示中心、专业培训中心等服务于工业设计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或基于互联网的线上工业设计服务平台的建设。

三、申报材料清单

(一)《武汉市工业设计集聚区申报表》;

(二)集聚区建设报告;

(三)公共服务平台运行情况报告(附服务企业台帐);

(四)集聚区入驻企业名称及其楼宇地址、主要产品及服务一览表(附企业入驻证明材料);

(五)集聚区2018-2019年建设发展规划;

(六)集聚区建设布局图;

(七)集聚区实景照片(三张以上);

(八)园区或基地运营管理机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四、申报要求

请于5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送至东湖高新区管委会企业服务局(地址:珞喻路546号8楼802办公室),并同时在5月8 -19日期间登录“市经信委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www2.whec.gov.cn/)”在线提交电子版材料。

欢迎加入QQ交流群:108782044(光谷工业设计交流群)

联系人:吴红伟 67880565

李国伟 67880657

电子邮箱:28277284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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