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有关专家介绍,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家和地区都已设立局部外观设计保护制度,外国申请人在国外提交局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后,通过修改申请文件的虚线实线(即修改为整体外观设计),在中国提交专利申请时可享有优先权,而国内企业针对整体产品提交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难以在国外获得局部外观设计专利的优先权。“成熟的领域以局部创新改进为主,例如现在的智能手机领域,手机实体外观设计改进空间已经不大,企业主要在GUI上进行创新,为了促进国内创新型企业的发展,更好地保护他们的创新设计,引入局部外观设计保护制度十分必要。”
“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是知识贡献,如果一个局部或局部的组合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特征,就应当可以提交专利申请。”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天帆表示,在此前引发企业广泛关注的GUI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第一案中,由于针对局部的外观设计保护,国内尚无相关法条规则可循,是否构成侵权必须依据整体外观设计进行对比判断。
“近年来,随着我国企业设计水平和设计能力的不断提高,某些领域的外观设计已经达到先进水平。在设计创新的实践中,设计师有时候会做出具有颠覆性的产品整体设计,但更多时候是对产品的某些局部进行改良设计创新。不论是从企业产品设计创新的角度,还是从设计发展规律来看,对产品局部的设计创新都已经成为产品设计的重要方式。”有关专家表示,如果我国能够引入局部外观设计保护制度,将为企业的局部设计创新提供更加全面的保护,进一步提升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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