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一直是光谷的立区之本、发展之基。为更好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先行先试优势,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主线,光谷积极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和产业发展环境,形成了引导企业创新发展、支撑创新生态建设的政策体系。
那么,除了国家、省市层面的各项财税政策外,光谷还为企业提供哪些专享支持呢?我们精心整合了东湖示范区现行有效政策,并以创新创业、产业发展、科技金融、知识产权、人才支持、开放合作6大类财政政策为主,为大家做详细介绍。今天为大家梳理的是“创新创业类”政策。
1《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实施办法》(武新管〔2012〕114号)
在孵企业房租补贴:对在孵企业按照其租用办公用房面积给予10元/平方米?月的房租补贴,补助时间自入驻孵化器起计算,最多不超过两年。同一企业只能在一个孵化器内享受房租补贴。
创建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孵化器,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6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
运营补贴(绩效奖励):对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在合格以上(含)的孵化器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
企业及人才培育奖励:在孵期间或者毕业后1年内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或者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对孵化器管理主体及企业各奖励5万元(培育单个企业不重复奖励)。
办理部门: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电话:027-67880552
2《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实施“青桐”计划的暂行办法》(武新管﹝2013﹞191号)
大学生创业企业房租补贴:大学生创业企业首次入驻孵化器的,第1年租赁面积100平米以内,房租全额补贴(含市级补贴部分,以下同);100平方米-300平米部分50%房租补贴。第2-4年租赁面积300平方米以内,给予50%房租补贴。对于在孵化器创业卡座创业的大学生,给予费用全免。
贷款贴息:小额贷款全额贴息(包括基准利率上浮利息),并给予全额担保费补贴,贷款期限为2年。
中介服务费补贴:给予财务代帐等中介服务费用补贴。
住房补贴:按每家大学生创业企业人数20%、最多不超过10人的比例给予200元/人·月住房补贴。
大赛奖励:对在国内外、省市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奖励。
办理部门: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电话:027-67880552
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建设创业光谷的若干意见》(武新管〔2014〕190号)
场地租金补贴:经认定的创新型孵化器自认定之日起连续三年给予50%的房租补贴,单个孵化器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
宽带资费补贴:带宽达到100M以上的,按照其年宽带资费的50%标准给予补贴。
实习实训补贴:在校大学生开展创业实践,实习实训至少四个月以上,按照企业支付大学生工资待遇的50%,给予企业每学生最高1000元/月的实践补贴,每学生年补贴总额不超过6000元,单个企业补贴人数不超过3人。
科技创新券: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购买创新服务、购置研发设备、开展技术合作等给予支持,每年安排5000万元的科技创新券 。
创业风险援助:对创业失败的在孵企业,给予其核心团队成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50%补贴,并按武汉市规定的同期失业保险金标准,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办理部门: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电话:027-67880552
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推进众创空间建设发展的支持意见》(武新规﹝2016﹞3号)
公共场地房租补贴:对众创空间提供的公共办公和活动交流场地,给予50%的房租补贴,最高不超过30元/平方米/月,单个众创空间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1000平方米。
绩效奖励:众创空间直接投资在孵企业(团队)每投资一个项目超过10万(含)的,按实际投资10%的比例给予奖励,单个投资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对引入社会机构投资在孵企业(团队)的,每投资一个项目超过50万元(含)的,给予1万元奖励。对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在合格以上(含)的众创空间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每年评选二十名光谷创业明星,给予每名创业明星10万元奖励。
设施补助:按照众创空间场地装修改造费用的50%给予后补助,单个众创空间场地装修改造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众创空间出资购买(租赁)用于创业服务的开发工具、公共软件等技术服务设施,按照设备购置(租赁)费用的30%给予后补助,单个众创空间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于投资建设服务于实体经济的众创空间购买智能制造装备(工具)搭建小型生产中试车间公共服务平台,支持金额最高可达到300万元。
活动资助:众创空间开展具有全国性、行业性、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创业服务活动,对经备案并通过审核的活动,按照其举办各类创业活动实际支出的50%给予后补助,单个众创空间每年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国际合作支持:众创空间在全球创新尖峰区域设立分支机构,链接全球创新资源,根据其投资建设情况、孵化服务绩效可以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支持。
落户鼓励:采取“一事一策”的办法予以支持。
办理部门: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电话:027-67880552
5《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试行)》(武新规〔2015〕6号)
创新券支持:创新券每年发放面值总计5000万元,每家企业每两年内领取创新券金额上限为20万元。兑付时,按创新券面值进行支付,并给予创新券受理单位创新券面值的10%作为奖励。
办理部门: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电话:027-67886052
6《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瞪羚企业认定及培育办法》(武新规〔2015〕5号)
贷款贴息:对本年度认定的瞪羚企业予以认定当年支付银行贷款利息总额的25%,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咨询业务补贴:对瞪羚企业开展商业模式、业务选择、人力资源、信息化等咨询业务予以费用补贴,补贴金额为咨询费用的50%,补贴上限为15万元。
办理部门: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电话:027-67886052
7《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股权激励代持专项基金管理办法》(武新管〔2013〕144号)
专项资金支持:对符合股权激励条件的团队和个人,给予股权认购、代持等支持。每家企业申请专项资金总额一般不高于3000万元,每个被激励对象申请专项资金的最高限额不超过300万元。资金支持年限以3年为期,最长不超过5年。
办理部门: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电话:027-67886052
8《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鼓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暂行办法》(武新管科创〔2014〕11号)
认定补贴:对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的每家企业补贴1万元(不包括复审企业);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每家企业再奖励3万元;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满六年且重新通过认定的企业再奖励1万元。
中介服务奖励:鼓励经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认可的咨询和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为高新区企业提供认定服务。对每年帮助区内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10家(含10家)以上的中介机构,按2000元/家的标准进行奖励。
办理部门: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电话:027-67880523
9《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加快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与发展的实施意见》(武新管科创〔2014〕19号)
技术平台奖励:对联盟牵头筹建的技术平台,获批国家级研发机构的,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批省级研发机构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展示和体验中心建设补助:支持联盟牵头建设行业展示和体验中心,对于展示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参展单位数量不少于15家,且面向社会开放、建立定期轮展机制,良好呈现产业链或系统方案整体效果的,按照建设费用20%给予后补助,每个展示和体验中心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行业活动支持:支持联盟主办或承办有品牌效应的行业活动,对于国际权威产业组织参与、会议规模不少于300人的国际性活动,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对于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参与、会议规模不少于200人的全国性活动,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
运行经费补贴:对运作规范成熟,推动产业发展效果明显的联盟,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家运行经费补贴;对新获批的国家级产业联盟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办理部门: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电话:027-67880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