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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襄阳市省级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后补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30  来源:

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的实施,现就组织申报2016年襄阳市省级科技成果大转化后补助项目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

2016年通过省科技厅认定的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项目可申报此后补助项目。成果转化方有多项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项目通过认定的,只能选择一个项目申报后补助项目,转化金额需要在10万元以上(以商业化交易证明为准)。获得2016年湖北省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奖励性补助项目或2017年获得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或近三年获得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且未结题验收的单位不在此次后补助项目申报范围内。

二、申报要求

1、成果转化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进展和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编写项目书:

(1)项目实施单位签订项目申报承诺书,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内容为:成果转化背景、成果转化内容、项目组织实施情况、技术的熟化程度、技术水平、技术经济指标、成果转化所取得的效益等。

(3)成果转化项目相关的财务证明,内容为:项目执行期内研发资金投入情况、项目执行期内实现的各项经济效益指标等。

(4)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取得的各类新成果、新专利的证明材料(鉴定证书、检测报告、专利证书、各类奖励证书、技术成果评估报告等)。

2、申报单位进入襄阳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http://119.36.80.145:81/)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项目信息,上传项目申报书的电子版。

3、项目所在辖区的科技部门要对项目进行严格把关,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科技局进行推荐,推荐文件报市科技局计划科。

4、网上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推荐文件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4日。

三、评价标准

专家依据成果转化项目促进产业发展的重要性、项目技术水平的先进性、技术熟化度、成果转化过程中的研发投入情况以及项目执行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进行打分。

四、补助标准

按照申报项目转化金额的50%进行补助,上限不超过15万元。

五、责任追究

企业对所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以弄虚作假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视情节轻重,采取记入不良信用记录、追究法律责任等处理措施,并在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已经获得后补助经费的,应当予以追回。

联系方式 计划科  汤凯  0710-35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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