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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的特点及查处要点

发布时间:2016-08-26  来源:

  一、什么是互联网商标侵权违法行为?

  互联网商标侵权违法行为是指违反《商标法》及其相关配套法规的网络经营行为。

  二、互联网商标侵权行为呈现哪些特点?

  互联网商标侵权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使用驰名商标字样进行广告宣传、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等。其中,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最为常见。

  三、工商部门查办互联网商标侵权违法案件时应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结合以上互联网商标侵权特点,工商部门查办此类违法案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认真研判区分互联网商标合法使用及商标侵权行为

  互联网商品销售及注册商标使用行为比较复杂,存在直接标注“高仿”“A货”“复制”“复刻”等的“标假卖假”,标称正品实际售假的“标真卖假”,非正规授权渠道销售正品的“网络串货”,善意合理地表示自己的商品或服务和商标权人的产品相适配的“指示性使用”等多种情况。

  其中,“标假卖假”“标真卖假”是典型的商标侵权行为;“网络串货”一般只违反注册商标所有权人的供销渠道管理规定,并未构成商标侵权,但不排除有些生产厂家为了打击串货行为,故意将串货真品鉴定为假货;“注册商标指示性使用”通常出现在零配件销售、维修服务以及其他消耗性产品销售等领域,如果不造成消费者混淆一般也不构成商标侵权。工商部门需要仔细区别上述行为,既要有效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又要防止知识产权滥用。

  2、依法合理计算认定侵权违法经营额

  侵权违法经营额是案件事实的重要内容,涉及行为责任的认定和量罚金额的基数标准。尤其是在查办利用第三方交易平台销售商标侵权商品案件时,不能只调查认定现场查获实物,还要调查核实其网络交易记录,分别计算已售和待售经营额。

  在已售和未售经营额相加可能达到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等犯罪标准时,如果没有穷尽行政调查取证手段,就有可能构成“大案办小、以罚代刑”的失职渎职行为,个别地方已有检察院介入追究此类渎职行为,需要引起工商部门的注意。

  此外,针对目前网络交易平台中大量存在刷单虚假交易情况,工商部门在提取平台交易记录后仍需结合电子支付记录、记账凭证、物流配送、当事人及证人供述等证据进行甄别。(by 福建省泉州市工商局网监科 姚振群)

  来源:摘引自中国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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