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区内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专项资金工作的通知
各园区办、相关企业:
为帮助企业扩大市场,鼓励区内名优创新产品参与政府采购,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武新管〔2014〕126号)文件精神,现就2015年度区内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项申报条件
1、企业产品入选2014年度《武汉市工业名优创新产品目录》(见附件1);
2、入选《目录》的产品2015年在使用市级或区级财政资金的政府采购项目中中标并实现销售收入;或在武汉地铁集团、市水务集团、武汉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武汉高科国有控股(及其下属公司)、省科技投资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光谷建设投资、光谷交通建设公司等投资建设主体组织的公共工程项目建设及配套项目中中标并实现销售收入。
二、支持标准
对入选《目录》的产品,2015年获得武汉市范围内的政府采购订单,按照交易额(以合同和发票金额为准)的1%给予《目录》产品所属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三、申报材料
1、《东湖高新区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奖励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
3、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
4、供货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5、供货方出具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验原件);
6、入选《目录》页复印件;
7、企业确保申报材料完备性、准确性和真实性的承诺书;
8、企业所在园区单独出具的审核意见;
9、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1、企业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http://www.wehdz.gov.cn/)下载通知,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11月9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送所在园区办; 同时,申报企业需登录光谷企业协作平台政府采购专项申报入口:http://www.ovcc.org.cn/index,请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上内容请申报企业按时间节点报送上传,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申报)。
2、园区审查。各园区办对申报的项目信息,通过现场查看、资料审验等方式进行初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出具书面推荐意见,于11月14日前报企业服务局(管委会819室)汇总;
3、专项审计。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独立审计,重点审查企业申报资料的完备性、准确性和真实性,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4、提出拟奖励计划。我局根据专项审计报告,提出拟奖励计划,报委领导批示;
5、资金拨付。对审议通过的项目,在网上公示后拨付资金。
五、联系人
查文进 027-67886020 175339887@qq.com
李笑笑 027-67880148 553016814@qq.com
附件:1、《2014年武汉市工业名优创新产品目录》<http://img.wehdz.gov.cn/HIWCMwehdz/201610/201610280424049.pdf>;
2、东湖高新区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奖励资金申请表<http://img.wehdz.gov.cn/HIWCMwehdz/201610/201610280425010.docx>;
3、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供货清单<http://img.wehdz.gov.cn/HIWCMwehdz/201610/201610280425030.docx>;
4、园区办汇总表(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奖励专项)<http://img.wehdz.gov.cn/HIWCMwehdz/201610/201610280429041.xlsx>
注:附件1-3请企业填写提供;附件4由园区办填写提供。
企业服务局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