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企业:
根据《洪山区专利资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洪山区2016年企业发明专利资助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条件
资助申请人是在洪山区注册和纳税的企业;以第一专利权人为准,于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30日期间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权或国外专利权。
二、政策标准
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权的,每件最高资助3000元;获得国外专利权的,每件最高资助20000元。
三、所需资料
1、洪山区专利资助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2、专利证书、缴纳专利年费收据、资助申请人的经营执照、税务登记证和近期在洪山区缴税的证明材料(提交盖章的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要求准备好材料(纸质版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报洪山区科技局知识产权科,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5日。
联 系 人:喻春蕾
联系电话:87374371
联系地址:洪山区书城路九重大厦12楼1203室
洪山区科技局
附件:洪山区企业专利资金资助申请表.doc http://kjj.hongshan.gov.cn/images/20161027161145624.doc